政策 | 华侨银行

此中文版的“数据保护政策”、“其他政策”、“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政策” 和“共同申报准则(CRS)政策”源自于英文版,仅供参考。如中文版和英文版存在不一致之处,皆以英文版为准。

引言
数据保护政策
数据保护政策-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隐私声明-华侨银行资本公司(2008)
最佳执行政策
分行分析 (Branch Analytics)
网上银行安全
恶意软件通知
新加坡
泰国
新加坡

数据保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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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言

    本行致力于保护您的个人数据,并希望确保您充分了解我们如何管理您的个人数据。这意味着我们必须清楚如何采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向本行提供您的个人数据纯属自愿行为。如果您不向我们提供您的个人数据,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本行产品和服务。

    我们已制定数据保护管理计划来保护您的个人数据。这包括:

    • 实施强有力的安全措施;
    • 进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
    • 定期培训员工;
    • 确保个人数据接收方保护这些个人数据;
    • 帮助您行使权利;
    • 回答您关于个人数据使用的问题;及
    • 帮助您控制来自于我们的营销讯息。


    什么是个人数据?
    个人数据系指有关某人的任何数据,可识别该人的身份,或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时可识别该人的身份。示例包括您的:

    • 姓名;
    • 联系方式;及
    • 财务详情。


    采集您的个人数据
    本行只会在有合法或正当理由情况下采集您的个人数据。有关本行如何采集个人数据的示例包括:

    • 当您使用我们的银行和数字服务时;
    • 当您与我们的网点员工交谈时;或
    • 当您参加我们的活动时。


    使用您的个人数据
    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数据用于各种目的,比如:

    • 验证您的身份;
    • 改进本行产品和服务;
    • 就本行服务或产品与您联系;及
    • 当我们有正当权益时(比如侦查和防止欺诈或犯罪)。


    披露您的个人数据
    本行会审慎披露您的个人数据,并且只会将您的个人数据提供给负责任的人员和组织。必要时,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数据传送至境外。在提供您的个人数据时,我们将确保接收方保护这些信息的机密性。例如,本行可能会将您的个人数据提供给:

    • 华侨银行集团旗下其他公司;
    • 本行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及
    • 政府机构。

    本行一直有责任保护您的个人数据。我们会不时更新这项数据保护政策,并会通过适当方式将数据保护政策变更情况告知于您。

    欲知更多详情,请参阅下面的数据保护政策。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的数据保护办公室(dpo@ocbc.com)。

    根据您与本行之间关系,可能适用以下数据保护政策:

    1. 个人银行数据保护政策;及
    2. 商业银行数据保护政策
  • 数据保护政策

    生效日期:2024年6月4日

    本文件(“数据保护政策”)旨在告知您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统称为“公司”)以及他们各自代表和代理人(简称为“代表”)(公司和代表统称为“华侨银行”、“本行”或“我们”)如何采集、使用和披露个人数据。

    本行可能会更新或修改这项数据保护政策,最新版本将发布在本行网站(www.ocbc.com)上。这是为了确保本行数据保护政策符合未来发展动态、行业趋势和法律或监管要求的变化。本行可能会通过适当方式通知您本行在处理个人数据方面的任何改变,比如发布公告,或向您发送通知。

    1. 个人数据
    在这项数据保护政策中,“个人数据”系指关于某人的任何数据(无论真实与否),(a)通过该等数据,可识别该人的身份;或(b)通过该等数据以及本行已拥有或可能获得的其他信息,可识别该人的身份。

    您向本行提供的个人数据取决于您与本行互动的性质,以及您使用的华侨银行产品和服务。个人数据示例包括:

    1.1. 您的姓名;

    1.2.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识别号码;

    1.3  员工电邮地址;

    1.4. 您的位置;

    1.5. 客户信息(比如存款信息);

    1.6. 账号和交易数据;及

    1.7. 您提供给本行关于任何人的信息。

    2. 采集个人数据
    本行只会在有正当理由情况下以合法方式采集您的个人数据。提供个人数据纯属您的自愿行为。如果您不向我们提供您的个人数据,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本行会通过以下方式采集您的个人数据:

    2.1. 当您递交任何表单时,包括申请、申报、建议或推荐表;

    2.2. 当您与本行签订任何协议,提供有关您与本行之间互动和交易的其他文件或信息,或当您使用本行服务时;

    2.3. 当您与本行(包括客户服务人员、客户关系经理和本行自动化系统,例如通过电话(可能会录音)、信件、在线聊天、传真、面对面会议和电子邮件)互动时;

    2.4.当您在本行经营场所内或参加本行举办的活动时;

    2.5. 当您使用通过本行在线和其他技术平台(比如网站和应用程序)提供的服务时,包括当您在本行开立任何在线账户时;

    2.6. 当您要求本行与您联系,将您包含在电子邮件或其他邮件列表中,或参与本行促销和其他营销活动时;

    2.7. 当您回复本行市场代表、代理人和其他服务提供商时;

    2.8. 当您发送求职申请,提供与任何高级职员、董事、代表或任何其他职位任命有关的文件或信息(比如您的简历),或当您参加本行面试时;

    2.9. 当您通过本行网站和平台与本行互动,或在本行网站和平台上使用服务时;

    2.10.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当本行寻求有关您与本行关系的信息(包括银行产品、保险政策或工作申请)并接收您的个人数据(例如,来自业务合作伙伴、公共机构、您的前雇主和相关第三方)时;

    2.11. 当您回应本行要求提供额外个人数据的要求时;

    2.12. 从您同意的第三方来源(比如本行生态系统合作伙伴)采集或为遵守适用数据保护法律而有必要采集您的个人数据时;

    2.13. 当您使用本行电子银行服务,比如华侨银行电话银行服务、华侨银行自动柜员机服务和/或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服务时。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www.ocbc.com/personal-banking/terms-and-conditions/terms-and-conditions-governing-electronic-banking-services.page
    2.14. 当您使用本行移动和数字应用程序(“数字服务”)时。这些数字服务包括STACK和HealthPass by OCBC;

    2.15. 当您同意本行从您的移动设备采集您的个人数据(比如位置信息)时;及

    2.16. 当您出于任何其他原因向本行发送您的个人数据时。

    当您浏览或使用本行网站和平台时,本行可能会采集有关您的信息。更多信息,请参阅下面的“使用Cookies及相关技术”部分。

    如果您向本行提供任何第三方的个人数据(比如您的客户、配偶、子女、父母和/或员工信息),您声明,若向本行发送该等信息,即表示您已获得第三方同意您向本行提供其个人数据以供相关用途。

    您应确保发送给本行的所有个人数据完整、准确和真实;否则,本行可能无法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3. 采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之目的
    关于如何使用您的个人数据,本行保持透明,以便您可以信任本行。华侨银行采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是为下列目的:

    3.1. 管理和回应您的投诉、查询、请求、反馈和建议;

    3.2. 建立和验证您的身份;

    3.3. 管理本行行政和业务运作;

    3.4. 促进相关公司重组过程和业务资产交易(可能延伸至任何合并、收购或资产出售);

    3.5. 匹配与您有关的任何个人数据,以实现这项政策中所列任何目的;

    3.6. 要求反馈或参与调查,进行市场研究或分析,以进行统计、剖析或其他类似目的。这些其他目的包括开发、设计和改进本行产品和服务,以及了解客户行为、偏好和市场趋势;

    3.7. 预防、发现和调查犯罪(包括欺诈、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

    3.8. 分析和管理商业风险;

    3.9. 管理本行经营场所和服务安全(包括安装闭路电视监控和进行安全检查);

    3.10. 项目管理;

    3.11. 提供媒体公告和回应;

    3.12. 产品和服务相关推广和促销(包括联合品牌产品和服务及组织促销活动);

    3.13. 涉及任何索赔、诉讼或法律程序(包括起草和审查文件、交易资料、获取法律意见和促进争议解决),以及保护和执行本行合同及法定权利与义务;

    3.14. 管理和编制内外部报告;

    3.15. 培训本行员工,为您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3.16. 确定服务水平;

    3.17. 符合或遵守由任何立法或监管机构发布并对本行具有约束力或是本行被告知或建议需要遵守的任何适用规则、法律、法规、实践守则或指南(包括向监管机构披露、进行审计检查、监督和调查,以及尽职调查)、内部政策,协助有关当局的执法或调查工作,遵守新加坡交易所和/或任何其他相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及其他要求或指示;

    3.18. 应对紧急情况;及

    3.19.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与华侨银行之间关系
    此外,根据您与本行之间关系性质,华侨银行还为以下目的而采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

    4. 潜在客户
    4.1. 评估您的金融和银行需求,并向您提供建议;

    4.2. 评估和处理您就华侨银行产品和服务提出的任何申请或请求;及

    4.3.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5. 零售银行客户、私人投资者、实益所有人、担保人、证券供应商或指定代表(包括委托持有人或代理人)
    5.1. 开立、维持或关闭您的账户,并为您开通或提供银行服务;

    5.2. 在指派客户经理或代理人为您的账户或投资组合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使用您的电话号码联系您以接收指令,并根据本行与您之间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向您提供信息、最新情况或建议;

    5.3. 促进银行关系的延续或终止,服务和信贷交易设施的日常操作,并提供客户服务(包括回应客户请求,提供邮寄、物业买卖、报告、结算及对账服务,调查差异、错误或索赔,以及让客户满意);

    5.4. 进行客户审查(例如,每年审查您的投资组合);

    5.5. 确定您的财务状况、风险预测、投资经验和投资目标,以协助您考虑已投资或拟投资的产品是否合适;

    5.6. 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5.7. 推进华侨银行账户内部资金转账或从华侨银行账户向外部银行账户转账,反之亦然;

    5.8. 确保客户信用持续可靠;

    5.9. 管理特殊批准、费用调整或豁免;

    5.10. 管理投资产品(包括单位信托、财资产品、股票、大宗商品、外汇、补充退休计划、首次公开发行或中央公积金投资账户,以及华侨银行可能不时提供的其他投资产品),并提供托管服务;

    5.11. 客户拓展与关系管理;

    5.12. 符合或遵守由任何立法或监管机构发布并对本行具有约束力或是本行被告知或建议需要遵守的任何适用规则、法律、法规、实践守则或指南(包括向监管机构披露、进行审计检查、监督和调查,以及尽职调查);

    5.13. 档案管理(包括仓库存储和检索);

    5.14. 管理信用卡、借记卡、签账卡、ATM卡和其他卡(包括处理卡申请、交易、信用额度审批和查询);

    5.15. 提供支票存发服务;

    5.16. 提供贷款和透支服务(包括评估信用风险及履行还款义务);

    5.17. 管理银行保险产品(包括产品和服务的维护、管理及运作、与保单持有人沟通,以及处理在相关保单下产生的任何赔付);

    5.18. 管理基金服务(包括基金服务的维护、管理和运作,以及与投资者沟通);

    5.19. 管理和促进任何证券、衍生品或其他工具或投资相关交易,以及在交易系统或平台上执行该等交易;及

    5.20.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6. 银行保险客户
    6.1. 处理您的保险申请;

    6.2. 管理、维护和运作所提供给您的产品及服务,包括其他公司及政府推动计划的再保险产品;

    6.3. 向您发送有关所用产品和服务的最新情况及行政通知,包括付款到期和保单到期通知;

    6.4. 承担保单风险;

    6.5. 评估和处理在您的保单下产生的任何理赔;

    6.6. 收取保费和收债;及

    6.7.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7. 作为商业银行客户或与华侨银行存在公司关系之组织的员工、业务合作伙伴、独资经营者、投资者、代理投票人、公司股东、监护人、董事、提名董事、押记人、担保人或保证人、代理人或代表
    7.1. 设立或延续账户,开通或提供银行服务;

    7.2. 促进服务和信贷交易设施的日常操作(包括提供贷款、吸收存款、划转资金、处理交易、报告和结算交易、更新投资者及投资对象的联系方式、处理公司行动及订立相关辅助安排);

    7.3. 促成银行关系的延续或终止(包括结清账户);

    7.4. 管理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资本市场、公司金融服务和夹层资本服务);

    7.5. 管理投资产品(包括单位信托、财资产品、股票、大宗商品、外汇和华侨银行可能不时提供的其他投资产品),并提供托管服务;

    7.6. 建立网络以维护客户关系;

    7.7. 提供客户服务(包括让客户满意、代理投票和商户服务);

    7.8. 协助和开展尽职调查;

    7.9. 管理基金服务(包括基金服务的维护、管理和运作,以及与投资者沟通);

    7.10. 办理销售代表的佣金报酬事宜;

    7.11. 管理公司或商业信用卡、借记卡和其他卡(包括处理卡申请、交易和信用额度审批);

    7.12. 提供贷款和透支服务(包括评估信用风险及履行还款义务);

    7.13. 管理和促进任何证券、衍生品或其他工具或投资相关交易,以及在交易系统或平台上执行该等交易;及

    7.14.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8. 推荐人或其他类似中介机构的员工、代理人或所有者
    8.1. 市场营销和线索管理;

    8.2. 办理佣金报酬事宜;及

    8.3.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9. 华侨银行外包或拟外包之外部服务提供商或独立承包商的员工、高级职员或所有者
    9.1. 管理项目招标或商品和服务供应;

    9.2. 处理和支付供应商发票;及

    9.3.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10. 华侨银行股东
    10.1. 维护法定名册,管理年报和通告上股东统计数据之发布;

    10.2. 提供优先股、次级债务和优先定期发行的股权清单;

    10.3. 推进项目实施(包括申请批准新投资、额外融资活动或分红);

    10.4. 处理索赔(包括处理无人认领的现金分配索赔);及

    10.5.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11. 交易方或对手方(例如,资金划转或付款的受益人)
    11.1. 提供现金、付款和交易服务(包括有关交易的执行、结算、报告和/或清算);及

    11.2.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12. 向本行申请职位之人
    本款适用于递交工作或代表职位申请的求职者,以及申请(或获推荐)本行职位的独立合同工、实习生和培训生。

    12.1 进行面试;

    12.2. 处理您的申请,包括招募前或聘用前对您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安排面试;

    12.3. 提供或获取员工推荐信和背景调查;

    12.4. 评估您是否适合当前或未来职位;

    12.5. 处理员工推荐;

    12.6. 核实您的身份和您提供的个人资料及其他信息之准确性;及

    12.7.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13. 华侨银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培训生、和合同制员工
    本款适用于所有与本行签订服务合同(包括本行的员工、实习生和培训生)或为本行提供服务(包括合同制员工)的所有人员及其家属。

    下列目的在您与本行保持关系期间适用于您,即便您与本行关系以任何方式终止或改变,也可能继续适用。

    13.1.履行您与本行之间雇佣合同或关系项下或与之相关的义务,比如支付酬劳和税款;

    13.2. 审核薪资、酬劳和奖金,进行薪资基准审核、员工考核与评估,以及表扬服务出色之人和授予奖励;

    13.3. 评估您是否适合在华侨银行工作或继续在华侨银行担任某项职位,并进行考核与评估;

    13.4. 您的雇佣或与本行关系涉及的行政、人力资源和支持流程,包括管理和终止您的雇佣或任用、员工福利(包括医疗、差旅、人力、业务连续性和后勤管理或支持)、处理费用报销、管理保险申请、休假、培训、学习和人才发展、解决申诉、策划和组织公司活动;

    13.5. 调查任何行为、违约或违反本行内部或外部合规义务(包括欺诈和管理内幕交易风险);

    13.6. 向您提供工具及设施,以协助您履行职责,并监控您使用该等工具及设施的情况;

    13.7. 确保业务连续性,包括汇编和发布内部通讯录和紧急情况联系人名单;

    13.8. 了解本行工作场所的风险,确保本行工作场所人员的安全、健康和福利;

    13.9. 管理企业社会责任项目;

    13.10. 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分析与研究,审查和发展工作相关实践、环境和生产力;

    13.11. 确保华侨银行以安全高效方式运作(包括检查或监控华侨银行内部安装的任何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您在这些计算机软件和硬件上的活动、您的互联网接入、您的工作电子邮件以及个人数字和存储设备);

    13.12. 履行与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有关的义务;

    13.13. 应对紧急情况;

    13.14. 管理停止流程;及

    13.15.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14. 华侨银行董事会
    14.1. 协助委任董事会成员(包括管理年报和通告上董事统计数据之发布);
    14.2. 行政事宜(包括备存法定名册和缴交董事费用);

    14.3. 管理保险计划;及

    14.4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15. 数字服务用户
    我们的数字服务及其相关数据保护政策如下所列:
    1) STACK

    当您使用本行数字服务时,也可能受到本行各生态系统合作伙伴的数据保护政策约束。请仔细阅读这些数据保护政策。华侨银行为以下目的而采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

    15.1. 提供、个性化、便利和改进您对本行数字服务的使用;

    15.2. 验证与核实您的身份;

    15.3. 宣传华侨银行及其生态系统合作伙伴的服务、活动和产品;及

    15.4. 与上述目的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目的。

    16. 与华侨银行有多种关系的用户
    本款适用于您与本行有多种关系之情形(例如,您使用本行数字服务和电子银行服务)。

    16.1. 将您的个人数据与本行所拥有的其他个人数据相结合;及

    16.2. 将您与华侨银行之间各种关系中采集的个人数据进行关联,以方便您使用本行各种产品和服务。

    16.3 根据您与本行之间关系,亦可适用以下数据保护政策:

    17. 额外目的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行也可能出于以下目的采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在本行文件和协议中,本行可能将其描述为处理个人数据的“额外目的”)。

    17.1. 通过各种渠道,包括直接营销、电邮、语音电话和短信,向您提供或推广服务、产品和福利(包括促销、忠诚度和奖励计划);

    17.2. 将个人数据与华侨银行或其他第三方为其他目的和从其他来源(包括本行关联公司、业务合作伙伴和第三方)采集的其他数据进行匹配,涉及定制、提供或改进产品、服务、营销或促销;

    17.3. 管理比赛活动;

    17.4. 在本行各个接触点,包括分支机构,实现您的体验个性化;

    17.5. 向您发送有关产品、服务、特别优惠和奖励的信息;

    17.6. 通过测试、研究和分析(包括分析行为、需求、偏好、位置和人口分布),以及市场报价,开发与提升现有或未来产品和服务,并向您提供这些产品和服务。

    关于特定产品或服务,或在您与本行互动中,本行也可能明确通知您本行采集、使用或披露个人数据的其他目的。若是如此,本行也会为上述目的采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

    18. 披露个人数据
    本行保护个人数据机密性,在披露您的个人数据时采取审慎态度,并且只会将您的个人数据提供给特定第三方,同时要求该等第三方予以保密。您的个人数据可能会为上述目的(如适用)向以下实体或各方披露,无论他们位于新加坡境内或境外:

    18.1. 华侨银行的关联公司、他们各自员工和本行代表;

    18.2. 向本行提供电子或其他服务的任何人士或组织;

    18.3. 资金转账、支付、支票提取及其他交易的对手方及其所属银行;

    18.4. 银行资信证明的第三方收件人;

    18.5. 向华侨银行提供保险和再保险服务的公司;

    18.6. 获得本行某些职能或活动外包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代理商、承包商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比如快递、电信、信息技术、支付、工资、处理、培训、市场研究、存储、档案、客户支持调查服务或向华侨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

    18.7. 与华侨银行市场推广和服务有关的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18.8. 分析、搜索引擎提供商或其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帮助本行提供、改进与优化本行产品、服务、网站和平台。

    18.9. 征信机构;

    18.10. 任何业务合作伙伴、投资者、受让人或承让人(实际或潜在),以促进涉及任何公司的业务资产交易(可能延伸至任何合并、收购、债务或资产出售);

    18.11. 其他银行、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信用卡公司及其相关服务提供商;

    18.12. 第三方推荐人;

    18.13. 本行联合品牌、生态系统合作伙伴及其他业务合作伙;

    18.14. 本行专业顾问,比如审计师和律师;
    18.15. 本地或海外的有关政府监管机构、部门、法定委员会或当局、执法机构及公职人员,包括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会计与企业管理局、新加坡警署、产业处理及信托局;

    18.16. 与贷款和其他信贷设施(比如抵押)有关的测量师、拍卖师、估价师或其他第三方;
    18.17. 与学费贷款报告有关的大学;

    18.18. 与工作人员海外旅行安排有关的酒店、旅行社和外国大使馆;

    18.19. 中央公积金委员会(“CPF”)及其代理银行,涉及CPF投资产品、缴费计划及处理超额缴费退款;

    18.20. 与资产管理和投资产品结算有关的经纪公司、中央存托有限公司、基金公司、登记机构、托管机构、指定银行、外部银行和投资工具;

    18.21. 新加坡信贷辅导协会,以及与履行贷款或其他信贷偿还义务有关的催收和代收机构;

    18.22. 与信用审查和履行贷款或其他信贷偿还义务有关的外国使馆及外国征信机构;

    18.23. 与公司促销活动有关的外部商业和慈善合作伙伴;

    18.24. 与处理账单付款有关的收款公司,包括电信公司、全国职工总会、新加坡报业控股集团、地方镇议会和任何其他实体;

    18.25. 与提供员工福利有关的店铺和零售商;

    18.26. 任何互换储存库、交易数据储存库、报告代理、清算所、中央清算机构(包括该清算所或中央清算机构的任何清算成员)、清算经纪商、多边或其他交易设施、系统或平台或其他此类通信网络或拍卖设施;

    18.27. 您授权本行披露信息或个人数据所对应的任何其他方;及

    18.28. 在合理需要时,向境内外任何人士、组织、法团、商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社团、协会、工会、机构或其他业务相关方披露。

    19. 保留个人数据
    如果采集个人数据之目的仍然合理,以及出于其他法律或商业目的,本行将会保留您的个人数据

    20. 处理个人数据的其他依据
    除了您同意本行采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华侨银行亦可为下列目的而采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无须经您同意:

    20.1. 为了本行合法利益或第三方合法利益,比如:

    1) 完善反洗钱和金融犯罪风险管理;

    2) 发现和预防欺诈、金融犯罪和其他非法活动;

    3) 检测安全威胁(包括IT和网络安全);

    4) 防止滥用产品和服务;

    20.2. 进行信用分析和其他必要的尽职调查;及

    20.3. 改进公司产品、服务、流程或业务,了解您的偏好,并个性化体验和建议(无论您是公司现有或潜在客户);及

    20.4 根据例外情况,或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或授权。

    21. 使用Cookies及相关技术
    本行网站和平台使用Cookies、网络信标等技术。Cookies是网络服务器发送给网络浏览器的小型文本文件,存储在浏览器、计算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中。您的浏览器或设备存储Cookies,下次您访问本行网站或平台时,您的浏览器将读取这些Cookies,并将信息转发回最初设置Cookies的网站或平台。

    网络信标是一种不显眼的图形,用于监控您与本行网站和平台之间的互动。本行网站或平台也可能使用跟踪链接来帮助我们了解您的偏好。这些技术还可用于跟踪网站和平台的流量模式,明确电子邮件是否被接收和打开,以及查看是否有任何回应。

    本行可为下列目的使用Cookies、网络信标和其他技术:

    21.1. 运行本行网站和平台,比如使您能够登录和浏览本行网站和平台;

    21.2. 了解并记住您的偏好;

    21.3. 加强本行网站和平台的使用、有效性及表现;

    21.4. 展示尽可能与您相关的广告,并了解本行广告的有效性;及

    21.5. 整理用户在华侨银行网站和平台上的浏览历史信息。

    本行使用的一些Cookies来自于第三方网络分析和情报提供商。本行使用这些信息来统计与网站、平台和其他华侨银行在线内容互动的访问者,以评估本行沟通的有效性,并向本行访问者提供更相关的信息。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点击下列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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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注意,这可能影响您的用户体验,您可能无法进入本行网站或平台的某些部分。当您访问本行网站或平台,或点击本行发送给您的针对性电子邮件中所示链接时,本行系统将会发出Cookies,即使您先前已删除本行Cookies。

    22. 人工智能
    我们不断创新,以期增强您的银行体验,确保无缝和安全。本行运用各项技术,比如人工智能,积极防范欺诈,简化我们与您的沟通,并根据您的需求,提供合适的产品和服务。

    如欲深入了解本行对人工智能的使用情况,请参阅我们的人工智能政策

    23. 安全
    华侨银行已制定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数据。这包括在整个组织范围内的数据保护管理计划,以确保数据保护合规和风险管理。作为这项计划的一部分,本行确保所有员工都已接受有关保护个人数据的培训。我们还定期对数据保护合规性进行内部和外部审核。若违反我们的数据保护政策,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

    虽然本行会尽力保护您的个人数据,但在使用电子服务时,总是存在风险的。有关如何保护个人数据安全的提示,请参阅网上银行安全恶意软件通知。

    24. 第三方网站
    本行网站可能包含到其他第三方网站的链接。本行不对此类网站的隐私行为负责。本行建议您了解这些第三方网站的隐私政策。其中一些可能与本行标志或商标联名,即便其并非由本行运营或维护。

    25. 联系我们

    有关您的个人数据,我们的数据保护政策(包括本行依赖合法权益)、撤销同意使用您的个人数据,或是访问和纠正您的个人数据记录,请联系我们:

    • 电邮:dpo@ocbc.com;
    • 电话:1800 363 3333;或
    • 咨询本行网点工作人员

    您可撤销同意采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如果撤销同意,华侨银行可能无法继续向您提供其产品或服务,管理任何既有合同关系,或是履行或订立现有或未来协议。这可能导致您与华侨银行之间任何协议终止,且您将违反合同义务或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本行保留合法权利和救济。

    请注意,如有第三方向本行提供您的个人数据(比如中央存托有限公司),您应直接联络该等第三方,做出任何询问、反馈,以及查阅和纠正代表您向本行所做请求。

    26. 适用法律
    这项数据保护政策及您对本网站的使用受新加坡法律约束。

  • 数据保护政策-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华侨银行致力于保护您的隐私,并确保您的个人信息达到最高安全级别。本隐私声明解释了本行采集的个人信息类型、本行如何使用这些信息、本行与谁共享这些信息,以及本行如何保护这些信息。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了解本行对您的个人信息所持观点及做法。

    1. 我们是谁?

      依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数据控制者是华侨银行,位于英国伦敦皇后街62号利时大厦3层,邮编 EC4R 1EB,注册编号 BR000981。

    2. 本隐私声明涵盖哪些信息?

      本隐私声明涵盖华侨银行处理的所有个人信息,即能够直接或间接识别您的信息(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相结合)。

    3. 本行向您采集哪些信息?

      本行可能会从下列渠道采集有关您的信息:

      1. 本行从您处收到的信息

        本行可能会采集您通过下列方式提供给本行的个人信息(比如您的姓名、联络方式、财务状况、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国籍、出生日期及地点、婚姻状况、护照或其他身份识别信息,以及到访本行经营场所的情况):

        • 递交开户申请表;及
        • 后期与本行互动。
      2. 本行采集有关您的信息

        当您在本行网站上与本行互动时,本行会自动从您的浏览器接收并在本行服务器日志上记录信息。本行可能会使用 cookies,以便本行服务器将回访者识别为唯一用户,包括但不限于监控有关访客如何到达网站、访客使用的浏览器、访客使用的操作系统、访客的 IP 地址、访客的点击流和时间戳等信息(例如,他们浏览过哪些页面、访问这些页面的时间以及每个页面花费的时间)。

        Cookies 系指存储在您的计算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中的小型文本文件,以便本行记住您或有关您的其他数据。放置在本行服务器上的 cookies 只能由本行读取,cookies 不能访问、读取或修改电子设备上的任何其他数据。所有浏览器都提供拒绝任何 cookie 的选项,若您拒绝本行的 cookie,则本行不会采集有关您的任何信息。

        如果您希望禁用与这些技术相关的 cookies,可以通过更改浏览器设置来实现。然而,您可能无法进入本行网站的某些部分。

        当您通过电话(可录音)、信函、传真、面对面会谈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行职员互动时,包括客户服务人员、客户关系经理及其他代表,本行也可能会向您采集个人数据。

    4. 本行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本行处理下列信息: 为下列目的: 基于下列理由:
      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护照信息,税务信息、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居住地址、工作地址、职业、签名、工作经历、教育背景、财务信息、犯罪记录 推进本行的开户流程、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和供应商尽职调查流程 信息处理是本行履行合同、遵守法规要求、管理行政和业务运作,以及遵守内部政策和程序的必要之举
      财务和交易信息(比如您在本行所持账户信息及账户收支情况) 便于本行处理您的交易。履行本行的监管报告流程 信息处理是本行履行合同以及遵守法规要求的必要之举
      闭路电视影像(办公室访客) 预防犯罪、侦查和起诉,保障安全 信息处理是本行保障经营场所和服务安全的必要之举
      电话通话 监控受规管活动、培训与发展 信息处理是本行遵守监管要求以及加强服务质量的必要之举
      欺诈行为 协助处理和报告欺诈案件 信息处理是本行遵守监管要求,预防、侦测和调查犯罪(包括欺诈、洗钱或恐怖融资),以及分析和管理商业风险的必要之举
      投诉情况 协助处理和报告投诉案件 信息处理是本行遵守监管要求以及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必要之举
    5. 本行是否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开展直效营销?

      经您允许后,本行可能会将精心挑选的产品和服务信息发送给您。您有权随时选择退出直效营销。

    6. 本行与哪些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您的个人信息仅供华侨银行使用,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与第三方共享:

      华侨银行集团公司:本行可能会在集团公司之间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包括本行的子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以便为您在本行开立账户,管理本行的服务和产品,为您提供客户支持,处理您的付款,了解您的偏好,向您发送可能感兴趣的产品和服务信息,以及开展本隐私声明中所述其他活动。

      本行的服务提供商:本行利用其他公司、代理商或承包商代表本行执行服务,或是协助本行向您提供华侨银行服务和产品。本行可能会与以下类别的服务提供商共享个人信息:

      • 基础设施和 IT 服务提供商,包括电子邮件归档
      • 营销、广告和传播机构
      • 信用调查机构
      • 外部审计师和顾问
      • 异地存档提供商

      在提供此类服务的过程中,这些服务提供商可能会访问您的个人信息。不过,本行只会向服务提供商提供其执行服务所需的个人信息,并要求他们不得将您的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行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所有服务供应商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法律允许的第三方:在某些情况下,本行可能需要披露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以遵守法律或监管义务(例如,我们可能需要向警方、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司法或行政当局披露个人信息)。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行也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以保护本行权利、捍卫国家安全、开展执法活动、执行本行合同,或是维护您或公众的权利。

      业务转让相关第三方:本行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传送给与重组、改制、合并、收购或资产转让有关的第三方,前提是,接收方同意以与本隐私声明一致的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本行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出售给第三方。

      请注意,本行网站可能会不时包含与本行合作伙伴或关联机构网站的链接。如果您点击链接,请注意这些网站有自己的隐私政策,本行无法控制他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在向第三方网站提交任何个人信息前,您应先查阅其隐私政策。

    7. 本行是否将个人信息传送到欧洲经济区以外?

      本行的关联机构和服务提供商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传送到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并进行处理。这一管辖区列表可能会有所变更。本行将采取一切合理必要措施,确保您的个人信息按照本隐私声明和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得到安全处理,包括(如适用)与欧洲经济区以外的相关方签订欧盟标准合同条款(或等效措施),可访问 https://ec.europa.eu/info/law/law-topic/data-protection/data-transfers-outside-eu/model-contracts-transfer-personal-data-third-countries_en

    8. 您享有哪些权利(仅限欧洲经济区居民)?

      如果您在欧洲经济区,则享有下列权利(若适用):

      • 访问。对于本行正在处理有关您的个人信息,您有权索取一份副本。出于您的隐私和安全考虑,在提供该等信息之前,本行可能会酌情要求您证明自己的身份。
      • 纠正。如果本行处理的个人信息不完整或准确,您有权要求做出纠正。
      • 删除。您有权要求本行删除有关您的个人信息,但若本行需要保留该等数据以遵守法律义务或是提起索赔或做出抗辩,则本行无义务删除数据。
      • 限制。如果您认为本行处理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认为本行处理属非法行为,或认为本行不再需要处理该等数据而实现特定目的,则您有权限制本行处理该等数据,除非本行因法律或其他义务而无法删除该等数据,或因您不希望本行删除数据。
      • 可转移性。若属下列情况,您有权以结构化的电子格式获取本行所持有关您的个人信息,并将该等数据传送给其他数据控制者:即这是(a)您提供给本行的个人信息;及(b)如果本行基于您的同意或所订合同而处理该等数据。
      • 异议:本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属合情合理的,您有权以特定情况为由反对该等处理。本行将尊重您的要求,除非本行依法必须处理,或者如果本行需要继续处理数据,以便提起法律诉讼或做出抗辩。
      • 撤回同意。若已同意本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您有权随时撤回同意,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这包括您希望退出从本行收到营销信息之情形。

      您可以发送邮件至华侨银行运营经理(英国伦敦皇后街62号利时大厦3层,邮编 EC4R 1EB),要求就您的个人信息而行使上述任何权利。

      若您认为本行未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亦有权向当地数据保护机构提出投诉。如果您位于英国,或者问题与英国有关,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络信息专员办公室:

      如果您位于欧洲经济区的其他地方,或者您想要投诉的问题发生在欧洲经济区的其他地方,请点击此处查看欧洲经济区其他国家的当地数据保护机构名单:http://ec.europa.eu/newsroom/article29/item-detail.cfm?item_id=612080

    9. 本行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本行已实施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以保护本行持有和控制的个人信息。该等措施包括(例如)仅限出于本隐私声明中所述目的而需要获取个人信息的员工和授权服务提供商查阅个人信息;在网络和系统上采用安全协议;在发送和/或接收高度机密的电子邮件时使用电子邮件安全设置;采取物理访问控制措施,比如将清楚且醒目的标识机密文件、将机密文件存放在上锁的文件柜中;限制接触机密文件,仅限“需要知晓”之情形;使用隐私过滤器;将不再需要的机密文件以碎纸或类似方式处理;采用能提供适当安全保护的个人数据交付或传送方式(比如以挂号邮递代替普通邮递);确认个人数据的预定接收人,以及其他行政、技术及实物保障措施。

      尽管本行致力保护本行系统、网站、运作和信息,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士访问、使用、修改或披露,但由于互联网作为开放式全球通信工具的固有性质及其他风险因素,本行不能保证任何信息在传送过程中或在本行系统存储期间绝对安全,不会受到其他人(比如黑客)的入侵。

    10. 本行将您的个人信息保存多长时间?

      对于您的个人数据,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行只会在为采集该等数据之目的而需要的期限内保存数据。不再需要使用个人信息时,本行会将信息从本行系统和记录中删除和/或采取措施将信息匿名化,从而无法再根据该等信息而识别出您的身份,除非本行需要将您的信息保存更长时间,以遵守监管或法律要求,或合理回应查询或投诉、防止欺诈和金融犯罪,或执行监管机构的要求。

    11. 本行如何处理儿童隐私

      本行不会故意采集十三(13)岁以下人员的个人信息。如果您未满13岁,则不应提供信息给本行。如果本行发现有13岁以下人员向本行提供个人信息,本行将从本行文件中删除这些个人信息。

    12. 如何联络我们?

      如果对本隐私声明有任何疑问或担忧,请按以下方式联络我们:

      • 华侨银行运营经理,英国伦敦皇后街62号利时大厦3层,邮编 EC4R 1EB
    13. 本隐私声明适用哪一版本?

      本隐私声明以英文书写,并可能翻译成其他语言。本通知的英文版与翻译版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英文版为准。

      本行有权不时更改隐私声明。如果决定更改隐私声明,本行会向您发送通知,列明更改情况。

  • 隐私声明-华侨银行资本公司(2008)

    引言

    本声明旨在根据2017年《数据保护法》(“DPL”)向您提供有关我们使用个人数据的信息。在本文件中,“我们”系指华侨银行资本公司(2008)(“发行人”)及其关联人和/或委托代表。

    投资者数据

    在向发行人做出投资及与我们的相关互动(包括任何认购(无论是过去、现在或未来)中,包括电子通讯或电话录音(若适用)或您以其他方式提供与您作为投资者相关之人士的个人信息(比如董事、受托人、员工、代表、股东、投资者、客户、实益拥有人或代理人),您将向我们提供某些个人信息,而这些信息构成 DPL 项下定义的个人数据(“投资者数据”)。我们也可能从其他公共来源获取投资者数据。投资者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您或与您作为投资者相关之人士的信息:姓名、居住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络方式、公司联络信息、签名、国籍、出生地点、出生日期、税务证明、信用记录、通信记录、护照号码、银行账户详情、资金来源,以及您的投资活动相关信息。

    在使用投资者数据时,发行人将被视为 DPL 项下定义的“数据控制者”。发行人的关联人和委托代表可作为 DPL 项下定义的“数据处理者”。

    这会影响谁

    如果您是自然人,这会直接影响到您。如果您是机构投资者(包括信托或豁免有限合伙企业等法律实体),并向我们提供与您所作投资相关之人士的投资者数据,这会影响到该等人士,您应将本文件转交给这些人士或以其他方式告知其内容。

    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数据

    发行人作为数据控制者,可为合法目的采集、保存和使用投资者数据,特别包括:

    1. 履行认购协议和/或发行人章程及运营文件项下权利与义务;
    2. 遵守发行人所承担的法律和监管义务(比如遵守反洗钱和 FATCA/CRS 规定);和/或
    3. 符合我们的合法利益所必需,且这些利益不被您的利益、基本权利或自由所压倒。

    此外,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华侨银行”)可能使用投资者数据,例如向发行人提供服务,或履行直接适用于其或发行人依赖华侨银行的法律或监管要求,并包括华侨银行数据保护政策中规定的“额外目的”,但华侨银行对投资者数据的使用应始终符合上述我们处理投资者数据的至少一项目的。

    有关华侨银行如何处理投资者数据的进一步解释载于其数据保护政策通知,可访问 www.ocbc.com/policies 或向华侨银行的任何分支机构索取。

    如果我们希望将投资者数据用于其他特定目的(包括(若适用)须经您同意的任何目的),我们将与您联络。

    我们为什么传送您的个人数据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和/或我们的授权关联人或委托代表依法可能需要与相关监管机构(比如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或税务信息管理局)共享投资者数据,以及您在发行人处所享利益的其他相关信息,而他们可能将这些信息与外国税务等机构进行交换。

    我们预期会将投资者数据披露给向发行人提供服务的相关方,以及他们各自的关联人(包括位于开曼群岛或欧洲经济区境外的某些实体)。这些相关方包括华侨银行、会计师、审计师、银行家、存托服务、律师、反洗钱服务提供商、反洗钱官员及其他后台服务提供商。

    我们采取的数据保护措施

    我们或经我们正式授权的关联人或委托代表将投资者数据传送至开曼群岛境外时,应遵守 DPL 的要求。

    我们或经我们正式授权的关联人或委托代表将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信息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或非法处理投资者数据,并防止投资者数据意外丢失、破坏或受损。

    如果在投资者数据方面存在任何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您或该等投资者数据所涉主体的权益或自由受到影响时,我们会立即通知您。

    联络我们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希望与我们讨论您的数据保护权利,请联络 Investor-Relations@ocbc.com

  • 最佳执行政策
    1. 简介

      本文件的目的是详细列出本行营业地的适用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就执行某些金融票据的指令时,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华侨银行”的)最佳执行政策。

    2. 范围

      最佳执行政策适用于华侨银行开展受证券期货法(“SFA”)管制的业务的所有营业地点或其职员根据 SFA 被指定为银行代表的营业地点,但不包括华侨银行的子公司。

      最佳执行政策将列出华侨银行的最佳执行流程的指定原则。如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以当地法规要求为准。

    3. 治理和管理监督

      本行将持续(至少每年一次)监控最佳执行安排,以确认和执行任何适当的改进。

      华侨银行保留根据其认为必要,不时修改本文件的权力。任何对最佳执行政策的重大修改将在此更新。

    4. 最佳执行的适用性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营业地的管理当局规定的“最佳执行”范围内的所有金融票据。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未将集合投资计划列入最佳执行范围。这是基于集合投资计划仅在(集合投资计划管理人/经理)的一个地点进行认购和赎回,且仅为一个价格(净资产)。因为就执行地点和/或价格并无酌定权,集合投资计划不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我们有一个政策和框架用于华侨银行为客户提供最佳的执行结果,但以金融票据为前提,并考虑到客户指令的性质、可供执行金融票据的场所和客户要求我们执行这些指令的优先级别。虽然华侨银行会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来达到最佳执行,华侨银行不保证就每一交易都可以达到最佳的执行结果或确认每一交易都可以全部执行。

    5. 政策要求

      在执行你的指令时,华侨银行将考虑到以下因素:

      1. 价格;
      2. 成本;
      3. 速度;
      4. 执行的可能性;
      5. 交割的可能性;
      6. 指令的大小;
      7. 指令的性质;
      8. 指令的其他方面。

      尽管如此,存在某些这些因素会发生变化的场合,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指令的类别;
      2. 产品的类别;
      3. 客户提供的特别指示;
      4. 执行指令时的市场的一般性条件。
    6. 特别指示

      如果您就指令或其部分的执行发出了特别指示,华侨银行应确保按照您的指示执行指令。在此情况下,在你的指示有关的部分指令被按照特别指示得到执行时,华侨银行认为已经满足了特别指示。

      如果发出了特别指示,这些指示可能会导致和没有这些指示相比,不那么满意的执行结果。

      如果您就指令的一部分发出了特别指示,华侨银行不认为其解除了未被指示覆盖的那部分指令的最佳执行义务。在此情况下,华侨银行将遵守未被指示覆盖的那部分交易的最佳执行政策。

      如果您发出的特别指示无法被遵守,华侨银行在执行您的指令之前,将告知理由。

    7. 处理指令

      我们有进一步的程序来确保我们即时和公平地执行您的指令,考虑到管理任何您、我们和我们的其他客户之间的潜在利益冲突的必要。

      我们将按顺序即时执行您和其他可比的客户的指令,除非(i)您的指令的特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使得这样执行不可行;或(ii)您的利益要求不这样执行。

      如果您未提供特别指示,我们将合理尽快执行和分配指令。

      在执行您的指令时,我们可能决定将您的指令和我们自己的指令或其他客户的指令合并执行。比如,为了使得我们执行更大的交易量,向您提供更好的价格或减少交易成本而合并指令。我们仅会在合并指令总体上不会对您造成不利时合并指令。如果不能执行合并指令的全部,我们将基于公平合理原则进行分配。

      我们将尽力合理尽快的将指令执行和分配结果通知您。

    8. 不受银行控制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无论是因为系统错误、市场中断或其他原因,可能需要按照与金融票据中所述的不同方式执行客户的指令。在此情况下,交易单位将会尽力获得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可能获得的最佳结果。

    9. 有关咨询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您的客户经理。

  • 分行分析 (Branch Analytics)

    我们的分行和技术团队致力于在您访问我们的分行网点时提升您的体验。方式之一是透过 Branch Analytics,这是一种可带来数据驱动的洞察力的技术,可帮助本行提升您的银行体验。

    这种洞察力可告诉我们配备这种技术的分行中相关活动、产品、推广及广告宣传的开展情况。从这些洞察中,我们可更好地通过推广及广告来策划及改善您的体验。

    但我们深知您在意自身信息的收集、使用及披露方式,我们将在如何保护您的隐私权方面着力思考。我们向您保证 Branch Analytics 将仅以汇总及匿名方式提供数据资料。这意味着我们将按照类别来呈现数据资料,并且不会包括任何个人访客的特定信息。获得的数据不能指向任何个人访客,且仅以汇总、平均值及百分比数值的方式呈现关于分行、产品、推广、活动及广告宣传的表现及成果。例如,我们将会了解访客光顾分行的平均用时。然而,本行不会借此清晰了解相关分行在其访客方面的任何详细个人数据资料,例如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资料。

    1. Branch Analytics 收集何种数据资料?

      Branch Analytics 旨在了解分行客户的访问方式及华侨银行客户的人口结构信息。此数据资料仅以汇总及匿名方式呈现,且概不得有任何信息指向具体访客。本行亦不会分享或披露任何指向个人访客的任何信息。此类数据信息将以汇总、平均值及百分比数值的方式显示访客的年龄段、性别及访问方式,例如,最常访问分行的访客的年龄段或某一访客光顾分行的平均用时。

    2. Branch Analytics 如何惠及分行访客?

      该技术可让我们持续改善分行访客所享有的服务体验。凭借分行访问方式方面的数据,我们能够改善及调整分行的服务,例如强化分行的布局,改变本行产品及服务的提供方式,增强产品的选择性及可用性,并通过推广及广告来提升产品及服务价值。

    3. 是否会共享访客的个人资料?

      否。我们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资料作为服务内容之一。

    4. 华侨银行如何储存及保护访客个人资料?

      Branch Analytics 收集的个人资料将按照华侨银行相关数据保护政策予以储存及保护。相关政策详情见 www.ocbc.com/personal-banking/policies-zh.

    5. Branch Analytics 如何保护访客的隐私权?

      本行致力于保护访客的隐私及努力构建稳妥的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个人数据。本行还制定了综合的数据保护管理方案,以确保本行遵循保护个人数据方面的相关法规义务。更多详情,请参阅华侨银行相关数据保护政策,网址为 www.ocbc.com/personal-banking/policies-zh.

    6. Branch Analytics 目前在哪些分行进行推广运用?

      Branch Analytics 目前已在威士马广场 (Wisma Atria) 分行进行推广运用。

    7. 是否能够通过相关分析资料获得关于访客的视频录像或图片资料,或者可指向特定个人?

      否。本行仅以汇总及匿名方式获得关于本行产品、推广及广告宣传方面的数据,以获得关于服务表现方面的洞察。至于 Branch Analytics 抓拍的视频录像,将出于相关安全及分析目的予以保留。

    8. 是否会基于 Branch Analytics 的数据向访客发送定向广告?

      由于我们无法识别任何个人访客,所以不会发送定向广告。

    9. 是否可选择不接受该服务体验?

      由于我们无法识别任何个人访客,所以无法提供退出 Branch Analytics 服务的选项。请注意,Branch Analytics 抓拍的视频录像,将出于相关安全及分析目的予以保留。

  • 网上银行安全

    保护您的信息和资金一直是本行的首要任务。本节向您提供本行的隐私政策,并与您分享有关网上安全的实用信息,同时也会指导您如何防范诈骗。

    网上银行的益处与风险

    1. 华侨银行网上银行为您提供另一种电子渠道,您可以在网上管理您的银行账户并执行银行交易。华侨银行所有客户均可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通过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您可以查询您的账户余额、转账、支付账单、申购股份、查看您的交易历史,甚至获得即时在线批准住房贷款、信誉信贷和装修贷款。您可以在此处查看本行的网上银行服务。

      通过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您可以随时访问自己的账户,快捷方便,随时随地上网进行交易。您还可以根据自身偏好定制金融投资组合。

    2. 互联网是连接世界各地计算机的广域网络,方便数据传输和交换。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所有基于网络的服务,比如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本质上都面临访问代码/用户 ID/用户名、PIN/密码被盗、病毒攻击、黑客、未经授权之访问和欺诈交易等风险。

      虽然本行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防范这些风险,但本行仍无法保证您的交易绝对安全,不受恶意程序的攻击。

      作为网上银行客户,您亦须高度重视保护自身账户信息。

    客户服务

    如果您对使用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服务有任何查询、问题、不满、争议或索赔,可致电 1800 363 3333 联络本行客户服务人员。他们全天候为您服务,并将告知您需要立即采取哪些措施和/或本行将会采取的行动。您也可以在 www.ocbc.com 上填写反馈表单后提交,本行在工作时间内收到通知的,将在24小时内回复您,但若次日是星期天或公众假期,则将在下个工作日回复您。

    争议解决

    本行致力于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若您在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服务方面发生任何索赔或争议,本行将及时处理。在不损害任何一方立即采取措施向新加坡法院寻求紧急救济或寻求法律补救之权利的情况下,本行将立即对索赔/争议展开调查,并在收到通知后七(7)个工作日内回复您。随后,本行将尽快您与真诚协商,以期迅速、友好地解决此事,使双方都满意。

    网上银行无法使用

    如果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服务无法使用,本行建议您通过华侨银行电子大厅、华侨银行电话银行和/或访问本行的任何分支机构进行交易。

    保护您的网上银行访问权限

    华侨银行已采取措施保护您的账户信息。但是,为了确保您的网上安全和账户信息不被泄露,本行建议您遵守以下华侨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指引:

    1. 您在输入用户名和 PIN 前,应确保您所访问的网站属于华侨银行。这可以通过浏览器中显示的 URL 以及银行数字证书中的名称进行验证。此项预防措施将确保您不会向除华侨银行以外的网站透露您的华侨银行网上银行访问代码和 PIN。
    2. 所有浏览器和应用软件均应升级,支持 SSL 256 位加密或更高的加密标准,并提供最新的安全功能,以确保您获得最高级别的安全保护。
    3. 您应注意避免访问代码/用户ID/用户名及PIN/密码在线被盗的情况。每个有效的访问代码/用户 ID/用户名及 PIN/密码均都能表明您是本行的重要客户之一。只有授权用户方可登录本行受到安全保护的网上银行网站。

      关于如何保护账户信息的重要提示
      1. PIN 应为6位;建议单个数字不要重复使用超过一次。
      2. PIN 不应基于用户 ID、个人电话号码、生日或任何其他个人信息
      3. PIN 必须保密,不能泄露给任何人。
      4. PIN 必须记在脑海中,不得记录在任何地方。
      5. PIN 必须定期更改。
      6. 您不应将相同 PIN 用于不同的网站、应用程序或服务,特别是涉及不同实体时。
      7. 请勿将您的卡和卡 PIN 放在一起。
      8. 请勿选择浏览器选项来存储或保留用户名和密码。
      9. 请通过比较 URL 和查看银行数字证书中的名称,或通过查看扩展验证证书提供的指标,核实银行网站的真实性。
      10. 请检查银行网址是否从 http:// 变成 https://,以及在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和加密时,是否出现看起来像锁或钥匙的安全图标。
      11. 请勿允许任何人保存、使用或篡改您的 2FA 安全口令。
      12. 请勿将 2FA 安全口令生成的 OTP(一次性密码)泄露给任何人。
      13. 请勿将您的 2FA 安全口令序列号泄露给任何人。
      14. 请经常检查您的银行账户余额和交易,并报告任何不符之处。
    4. 请在您的个人电脑中安装防病毒、防间谍软件和防火墙软件,特别是当您通过宽带连接、数字用户线或有线调制解调器连接时。
    5. 请定期提供防病毒及防火墙产品的安全补丁或更新版本。
    6. 请删除您电脑中的文件和打印机共享,特别是当您通过有线调制解调器、宽带连接或类似设置接入互联网时。
    7. 定期备份关键数据。
    8. 考虑使用加密技术来保护高度敏感的数据。
    9. 登出联机会话,并在不使用时关闭电脑。
    10. 不要安装或运行来历不明的软件或程序。
    11. 删除垃圾邮件或连锁邮件。
    12. 不要打开陌生人发来的邮件附件。
    13. 不要向鲜为人知或可疑的网站透露个人、财务或信用卡信息。
    14. 不要使用不可信的电脑或设备。
    15. 不要使用公共或网吧电脑登录网上银行或进行金融交易。
    16. 建议您不要使用“越狱”或“破解根权限”的移动设备(即手机操作系统已被篡改)访问网上银行,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恶意软件感染。
    17. 建议您仅从苹果应用商店或 Google Play 等授权渠道下载手机银行应用。
    18. 不要执行陌生弹出屏幕、移动消息(比如 SMS、WhatsApp)或可疑来源的电子邮件中所作任何指令,这些指令可能会要求您提供银行登录凭证或信用卡/借记卡详细信息。
    19. 当您被要求对移动应用程序授予过多/不寻常的许可时,请保持警惕。
    20. 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不寻常/未经授权的交易,请立即更改您的 PIN 并通知本行。立即拨打本行的客户服务热线 1800 363 3333
    21. 您在使用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服务时,应始终遵守“有关电子银行服务的条款与条件”。因此,您应该仔细阅读并遵循所建议的安全做法。本行不对使用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服务所致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该等损失系因本行疏忽或故意违约造成。
    22. 作为华侨银行网上银行用户,您有权(1)在怀疑有任何不寻常的活动或未经授权的访问时立即暂停网上银行访问;(2)终止此项服务;(3)申请一套新的华侨银行网上银行 PIN;及(4)从本行获取您有关网上交易的信息。

    安全政策

    华侨银行致力于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为您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环境。本行网站使用经商业验证的安全硬件和软件产品。这些安全产品包括路由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和安全操作系统,用以保护您的利益。

    本行采用行业标准安全套接层(SSL)通讯协议作为加密标准,保护浏览器和本行网站之间的数据通讯。采用数字证书技术确保交易隐私性、消息完整性和服务器端认证。这亦可保证网站在华侨银行管理下合法运行。

    所有连接必须通过至少一个路由器和一个防火墙才能访问服务器。防火墙检查源地址并限制擅自访问服务器。

    附加技术安全功能包括 DigiCert 数字证书、256位加密、所有用户密码单向散列和10分钟不活动后自动登出。

    华侨银行网上银行由外部和内部审计师定期审查,以确保您的利益得到保障。

    除了本行采取的安全措施外,您亦须注意确保您的网上安全及账户资料不被泄露。

    您应采用以下建议的方法来保护系统的安全性:

    1. 不要与任何人分享您的用户 ID 或密码。
    2. 不要以他人可见的方式显示您的账户信息,或让您的个人电脑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为了保护您的安全,若在一段时间内没有任何活动,华侨银行网上银行将自动终止您的会话。
    3. 始终使用建议的浏览器。所有浏览器和应用软件必须升级为支持 SSL 128位加密。
    4. 始终检查银行网址是否从 http:// 变成 https://,以及在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和加密时,是否出现看起来像锁或钥匙的安全图标。

    了解您的义务与责任

    您在使用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时,应遵守本行主页所载“有关电子银行服务的条款与条件-个人”。在使用华侨银行网站之前,您必须清楚了解自己的义务与责任。

    作为华侨银行网上银行服务用户,您应1)始终遵守华侨银行制定的标准和程序;2)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及3)在访问您的网上账户或进行网上交易时,特别注意所有安全措施。

    您应注意到,根据上述条款与条件,您将对通过使用您的 ICode 和 IPIN 发出的所有指令负责,无论是否经您授权。华侨银行善意执行该等指令的,无须承担责任,亦无义务调查该等指令的真实性。

    您还应注意到,发生下列情况时,华侨银行无须对您负责:

    1. 客户未遵守上述条款与条件。
    2. 未遵守本行主页所载“保护您的网上银行访问权限”中建议的安全措施。
    3. 华侨银行因无法控制之情形而未执行客户指令。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机器、设备、系统或软件出现故障;任何第三方的不作为;以及任何代理人或第三方的作为、不作为或延误。若因华侨银行的安全漏洞、重大疏忽、故意违约或欺诈而直接导致任何损失或损害,华侨银行将对客户负责,而不是对任何第三方负责,以任何该等损失或损害的金额为限。但是,华侨银行将不对客户的任何业务损失、声誉损失、机会损失、利润损失以及任何特殊、后果性或间接损失负责。
  • 恶意软件通知

    多了解网络钓鱼、恶意软件及其他网上银行卡交易安全风险

    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在互联网上使用您的华侨银行信用卡或借记卡(“华侨银行卡”)必然会面临风险,比如您的华侨银行卡号、登录凭据和 PIN/密码在网上被窃取、病毒攻击、网络钓鱼、恶意软件、黑客攻击、擅自访问和欺诈交易。

    这包括使用您的华侨银行卡,通过第三方网站或应用程序、任何数字支付系统(比如 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 等)在线支付产品、服务或订阅费用,或当您在任何第三方支付服务(比如PayPal)上储存或使用您的华侨银行卡时。

    虽然华侨银行已采取安全措施来防范这些风险,但本行仍无法保证您的交易绝对安全,不受恶意程序的攻击。

    作为网上银行客户,您亦须高度重视保护华侨银行卡在线使用的安全性。

    什么是网络钓鱼骗局?如何影响我在网上使用华侨银行卡?

    网络钓鱼是一种可能导致身份盗窃的社会工程形式。钓鱼攻击通常使用电子邮件或恶意网站,冒充合法公司或值得信赖的组织来获取个人信息。

    声称来自华侨银行的虚假网站、可疑电子邮件或移动讯息(比如SMS、WhatsApp)可能包含恶意软件、URL、缩短 URL 或针对敏感信息的欺诈行动,或是要求在看似合法的网站输入一次性密码。

    钓鱼邮件可能包含嵌入恶意软件的恶意附件。该等附件可能声称是发票、商业会计文件、用户账户信息或其他看似与工作相关的附件。当附件被打开时,恶意软件会感染您的电脑或设备,窃取个人信息和登录凭证。

    什么是恶意软件?如何影响我在网上使用华侨银行卡?

    恶意软件以客户的电脑/移动设备为目标,窃取他们的登录凭证及其他重要信息。例如:您的用户 ID、密码或 PIN、一次性密码(OTP)、用于登录第三方支付系统或数字支付系统的生物识别或其他验证凭据、华侨银行卡详情或其他个人信息。

    通常,这些恶意软件以附件或超链接形式嵌入客户收到的电子邮件或移动消息(比如 SMS、WhatsApp)中。一旦用户点击附件/超链接,或下载/更新移动应用程序或软件,恶意软件就会自动安装到电脑/移动设备上。

    这可能会使恶意软件能够窃取客户的登录凭证、华侨银行卡详情或其他个人信息。

    SMS OTP 和生物识别或其他验证凭据(比如指纹或其他生物特征验证)可能会被破解或受感染的移动设备拦截,并用于欺诈性的银行交易。

    恶意软件还会将客户重定向到与您要访问之网站相似的虚假网页、弹出窗口或覆盖层。它可能会要求您提供登录凭证,包括您的用户 ID、密码或 PIN 一次性密码(OTP)、生物特征或其他身份验证细节,这些信息可能会被屏蔽,也可能不会被屏蔽。随后,它会试图进入您的账户,创建欺诈交易。

    我如何知道我的电脑/移动设备是否受到恶意软件的侵害?

    注意这些警告信号,例如:

    • 如果您的手机一直处于锁定状态,屏幕显示“系统正在更新,请稍等”。这个屏幕在您的手机打开甚至是强制重启后几秒钟内一直出现。
    • 如果您被提示安装不可信来源的移动应用程序或向特定的移动应用程序授予特殊许可。
    • 您访问的任何网站登录页面上显示的 URL 与您要访问的网站不一致。
    • 即使您已正确输入登录凭证,仍重复提示密码、PIN、OTP 或其他身份验证。
    • 延迟弹出屏幕显示系统不可用,并反复要求您输入 OTP 或使用硬件口令生成 OTP。
    • 提示您使用通过硬件口令生成的 OTP 授权进行您未曾启动之交易。例如:在尝试登录时,提示您将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6位数字输入硬件口令。随后要求您按下口令上的“签字”按钮,并将硬件口令生成的 OTP 输入计算机屏幕。
    • 当您将密码或 PIN 输入到密码或 PIN 栏时,密码或 PIN 属可见状态,这些本应被掩盖。
    • 您收到有关 OTP 或您未曾发起之交易的短信。
    • 重定向到第三方网站,该等网站可能有热线电话或主动请求。
    • 您接到一人来电,声称是华侨银行职员,要求您口头透露您的华侨银行卡号、用户 ID、密码或 PIN、OTP 或硬件口令详情(注:华侨银行永远不会要求客户透露这些详情)。

    保护您在网上使用华侨银行卡的安全性

    华侨银行已采取措施保护您在网上使用华侨银行卡的安全性。但是,为了确保您的网上安全和华侨银行卡信息不被泄露,本行建议您遵守以下华侨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指引:

    如果我认为我的移动设备/手机/电脑已被入侵,我应该怎样做?

    • 立即通过取出电池(如适用)关闭手机,或强制关机。
    • 将 SIM 卡从受感染的手机上取出,并在备用或不同手机上使用。
    • 不要在受感染的手机或电脑上使用华侨银行卡进行交易,或使用/访问任何数字支付系统。
    • 对可疑屏幕进行截屏或拍照。
    • 取消任何可疑交易,登出相关账户,关闭浏览器,退出或删除手机应用程序。
    • 不要输入您的华侨银行卡号、密码、PIN 或一次性密码(OTP),也不要尝试再次交易。
    • 立即致电 1800 363 3333 通知华侨银行。

    即使我不在销售点(POS)终端,我的数字钱包能否用于支付交易?

    许多数字支付系统允许您即使不在销售终端亦可进行支付交易。这种功能也可能会不断演变。请定期向数字支付服务提供商查询,了解数字支付系统允许的交易类型。

    怎样才能确保我的移动设备/电脑以及我的网上银行卡交易不受恶意软件或其他安全风险的影响?

    • 不要点击移动讯息(比如 SMS、WhatsApp)中提供的超链接、电子邮件附件或可疑来源的超链接。
    • 不要执行移动消息(比如 SMS、WhatsApp)、陌生弹出屏幕或可疑来源的电子邮件中所作任何指令,这些指令可能会要求您提供登录凭证或华侨银行卡详细信息。
    • 不要安装来历不明的手机应用(Google Play 和苹果应用商店以外)。
    • 核实您访问的网站 URL,不要输入您的用户 ID、密码或 PIN、一次性密码(OTP)、华侨银行卡详情或手机号码,也不要使用可疑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进行验证。
    • 当您变更用于通过短信接收一次性密码(OTP)的手机号码时,请立即通知本行。
    • 当您的联络方式(比如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发生变化时,请立即通知本行,以便接收与您的银行交易和活动有关的短信提醒或电子邮件通知。
    • 不要向任何人透露您的用户 ID、密码或 PIN、一次性密码(OTP)、OCBC 卡详情或硬件口令详细信息。
    • 在移动设备或电脑上安装最新的防病毒软件、防恶意软件和防火墙软件,并确保该等软件定期更新,具有最新的防病毒签名文件。
    • 请删除您的移动设备或电脑中的文件和打印机共享,特别是当您通过有线调制解调器、宽带连接或类似设置接入互联网时。
    • 考虑使用加密技术来保护高度敏感的数据。
    • 在不使用时,登出联机会话,并关闭移动设备或电脑。
    • 不要以他人可见的方式显示您的账户或华侨银行卡信息,或让您的移动设备或电脑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
    • 始终使用建议的浏览器。所有浏览器和应用软件必须升级为至少支持 SSL 128 位加密。
    • 您不得对您的移动设备或电脑作修改、越狱或破解根权限等操作,亦不得安装或运行非法软件和来历不明的移动应用程序而导致移动设备或电脑更易感染病毒和恶意软件。
    • 删除垃圾邮件或连锁邮件,不要打开陌生人发来的邮件附件。
    • 不要使用不可信的电脑或移动设备,不要使用公共或网吧电脑或共享移动设备进行金融交易,包括网上卡交易。
    • 不要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操作或控制您的移动设备、电脑或华侨银行卡。
    • 定期监控您的交易记录,并在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时立即报告给本行,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迟于收到对账单日期后7天。
    • 如果您收到任何声称来自华侨银行的可疑电子邮件、讯息或网站,不要继续操作。请致电 1800 363 3333 确认该等电子邮件、讯息或网站的真实性。
    • 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不寻常的网上银行活动或华侨银行卡交易,请立即登出账户,并拨打 1800 363 3333,或在营业时间内联络本行的任何分支机构。

    本行建议您保持警惕,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采用推荐的安全措施,保护自己免受网络欺诈。

    了解您的义务与责任

    您在使用华侨银行卡时,应始终遵守“电子银行条款与条件”、“华侨银行信用卡/借记卡会员协议”和/或 “Plus!信用卡/借记卡会员协议”、“有关存款账户的条款与条件”、“华侨银行数字支付服务协议”(对您使用任何数字支付服务做出规限),以及本行随时告知于您的任何其他条款与条件。

    作为华侨银行卡用户,您应 1) 始终遵守华侨银行制定的标准和程序;2) 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及 3) 在访问您的网上账户或进行网上交易时,特别注意所有安全措施。

    您应注意到,根据上述条款与条件,您将对通过使用您的华侨银行卡发出的所有指令和进行的所有交易负责,无论是否经您授权。华侨银行善意执行该等指令和交易的,无须承担责任,亦无义务调查该等指令和交易的真实性。

    您还应注意到,发生下列情况时,华侨银行无须对您负责:

    1. 您未遵守上述条款与条件。
    2. 未遵守本行主页所载“保护您的网上银行访问权限”及“保护您在网上使用华侨银行卡的安全性”中建议的安全措施。
    3. 华侨银行因无法控制之情形而未执行您的指令。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机器、设备、系统或软件出现故障;任何第三方的不作为;以及任何代理人或第三方的作为、不作为或延误。在不损害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华侨银行不对客户的任何业务损失、声誉损失、机会损失、利润损失以及任何特殊、后果性或间接损失负责。

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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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加坡

    生效日期:2014年7月1日

    1. 定义与解释

      在本 FATCA 政策中,下列大写术语具有以下涵义:

      账户信息”系指与客户在华侨银行所持账户有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号码、账户余额或金额,以及账户进款总额、取款和付款情况。

      适用法律法规”系指华侨银行须遵守的:(i)本地或外国适用法律、法规、条例、要求、指南、命令、指引、规则、行为守则,不论是否与两个或多个管辖区的政府或监管当局之前签订的政府间协议有关;及(ii)华侨银行与任何管辖区的政府或税务机关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FATCA。

      当局”系指新加坡境内外任何管辖区的任何国家、州或地方政府及其任何政治分区、任何机构、当局、部门,无论是司法或行政、监管或自律组织、执法机构、法院、中央银行或税收机关。

      同意者”系指华侨银行在提供服务时收到的信息(包括税务信息)所涉任何个人或实体。为免生疑虑,“同意者”可包括客户、客户的主要拥有人和控制人,以及在华侨银行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款项中拥有实质利益或财务利益的任何人士。

      控制人”系指对实体或信托行使最终有效控制权的任何人士。

      客户”系指与华侨银行在服务方面存在关系的人士,不论是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联合,且就法人团体而言,应包括其继承人;就合伙企业或其他非法人团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而言,应包括其继承人、执行人和个人代表。

      FATCA” 系指美国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经修订)第1471至1474条,以及任何类似立法、条约、政府间协议、外国金融机构协议、法规、指令,或新加坡境内外任何管辖区当局的其他官方指导方针。

      华侨银行”系指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且应包括其继承人和受让人。

      ”系指个人、法人团体、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遗产机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人组织或其他实体。

      个人信息”,就客户或任何同意者而言,系指:(i)客户及任何同意者是自然人的,其姓名、出生日期和地点、居住地址、邮寄地址、联络方式(包括电话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码、社会保障号码、公民身份、居住地和纳税居住地或(如适用)华侨银行合理要求有关客户及任何同意者的信息;(ii)客户及任何同意者是法人/实体的,其成立或组建日期和地点、注册地址、营业地址、税务识别号码、税务状况、税务居住地、注册地址、营业地址或(如适用)华侨银行合理要求有关其大股东和控制人的信息。

      服务”,就客户而言,系指但不限于(i)开立、维护和关闭银行账户;(ii)签发、维护、管理和终止保险单;(iii)提供任何银行或金融服务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私人银行服务、信贷安排、信用卡服务、贷款、经纪、投资银行服务、企业融资服务、提供夹层资本、资本市场服务、与国债产品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关的服务);(iv)华侨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推广银行或金融服务或产品);及(v)华侨银行为推进以上(i)至(iv)中所述服务而做出的任何其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与分析)。

      实质拥有人”包括(1)就法人或实体而言,直接或间接拥有25%或以上股份(按表决或价值)之人;(2)就合伙企业而言,直接或间接拥有25%或以上利润或资本利息之人;及(3)就信托而言,直接或间接拥有25%或以上实质权益之人。

      税务信息”,就客户及任何同意者而言,系指:(i)直接或间接与客户及任何同意者之税务状况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随附华侨银行不时要求或客户及任何同意者不时给予的声明、弃权及同意);(ii)客户及任何同意者的个人信息;及(iii)账户信息。

    2. 扣缴税款及合规

      1. 提供信息

        1. 客户必须向华侨银行提供客户的个人信息,并根据华侨银行的合理要求,按华侨银行不时规定的形式和时间,提供任何同意者的个人信息。
        2. 当客户及(如适用)任何同意者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补充时,客户必须及时将该等情况告知华侨银行(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迟于做出变更或补充后30天)。
        3. 客户必须并在适用情况下促使该等其他同意者按照华侨银行不时提出的合理要求,填写和签署相关文件,以确保华侨银行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4. 客户同意,华侨银行可在合理认为适当时,直接要求任何同意者提供个人信息或确认其个人信息的准确性,无须客户参与。
      2. 信息披露

        1. 客户同意,华侨银行可向任何管辖区当局披露客户的税务信息及任何其他同意者的税务信息,以确保华侨银行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2. 客户免除并在华侨银行合理要求时同意促使任何其他同意者免除任何相关限制,该等限制在其他情况下可能会妨碍华侨银行按照适用法律法规披露税务信息,特别是以第 2.2a 条中所述方式披露税务信息。
        3. 客户同意,华侨银行可直接要求任何其他同意者同意第 2.2a 条中所述信息披露,和/或在华侨银行合理认为适当时免除对此类信息披露的任何其他限制。
      3. 未提供信息

        客户同意:

        1. 如果客户未履行其在以上第2.1条项下义务;或
        2. 如果任何其他同意者未遵守第2.1或2.2条中所述华侨银行的要求;或
        3. 如果个人信息(不论是涉及客户或任何其他同意者)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或
        4.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华侨银行(根据新加坡法律或其他规定)不得向相关当局披露客户和/或任何其他同意者的税务信息,

        华侨银行可随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行动,以确保其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1. 从华侨银行应付给客户和/或任何其他同意者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或保留部分款项;
        2. 拒绝向客户提供新的服务;
        3. 终止客户在华侨银行的账户;
        4. 完全或部分终止华侨银行与客户的关系;
        5. 将与客户和/或任何同意者有关的税务信息提供给任何管辖区当局(无论是在采取本条第3和4项中所述行动之前或之后)。
    3. 客户确认

      若使用或接受服务,即表示客户确认与同意:

      1. 在不影响华侨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适用条款与条件的情况下,客户确认,客户已阅读本 FATCA 政策,获得充分解释,理解本 FATCA 政策的含义,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受其约束;
      2. 本 FATCA 政策下的任何协议、豁免和确认均不可撤销;
      3. 对于因华侨银行依据本 FATCA 政策采取行动或行使权力而导致客户(或任何其他同意者)产生的任何成本或损失,华侨银行无须负责;
      4. 华侨银行根据任何服务所作取款或付款均应遵守本 FATCA 政策;
      5. 客户将任何同意者的税务信息提供给华侨银行,以及华侨银行依据本 FATCA 政策披露该等信息的,客户必须获取(视情况而定)已或该等同意者的批准;客户必须将华侨银行在本 FATCA 政策下的权力告知每个同意者;
      6. 本 FATCA 政策是对华侨银行在有关客户与华侨银行之间关系的条款与条件项下权利或权力之补充,且不得损害该等权利或权力。
    4. 一般规定

      1. 如果本 FATCA 政策的任何内容和有关客户与华侨银行之间关系的条款与条件之间存在任何冲突或不一致,应以本 FATCA 政策为准。
      2. 尽管存在有关客户与华侨银行之间关系的任何其他条款与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等条款与条件的修订或更改),华侨银行可随时单方面修订、更新和更改本 FATCA 政策,以确保其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3. 如果本 FATCA 政策的任何条款或其中任何部分依据任何管辖区法律被认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这并不影响或损害该等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亦不影响本 FATCA 政策中其余条款在该等管辖区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4. 客户负责就其在本 FATCA 政策下的义务及后果,从充分合格的法律或税务顾问处获得独立专业意见。华侨银行不提供税收或法律建议,也不能就客户在特定情况下有关美国联邦所得税或其他税收后果事宜向客户提供建议。
  • 泰国

    生效日期:2014年7月1日

    1. 定义与解释

      在本 FATCA 政策中,下列大写术语具有以下涵义:

      账户信息”系指与客户在华侨银行所持账户有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号码、账户余额或金额,以及账户进款总额、取款和付款情况。

      适用法律法规”系指华侨银行须遵守的:(i)本地或外国适用法律、法规、条例、要求、指南、命令、指引、规则、行为守则,不论是否与两个或多个管辖区的政府或监管当局之前签订的政府间协议有关;及(ii)华侨银行与任何管辖区的政府或税务机关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FATCA。

      当局”系指新加坡境内外任何管辖区的任何国家、州或地方政府及其任何政治分区、任何机构、当局、部门,无论是司法或行政、监管或自律组织、执法机构、法院、中央银行或税收机关。

      同意者”系指华侨银行在提供服务时收到的信息(包括税务信息)所涉任何个人或实体。为免生疑虑,“同意者”可包括客户、客户的主要拥有人和控制人,以及在华侨银行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款项中拥有实质利益或财务利益的任何人士。

      控制人”系指对实体或信托行使最终有效控制权的任何人士。

      客户”系指与华侨银行在服务方面存在关系的人士,不论是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联合,且就法人团体而言,应包括其继承人;就合伙企业或其他非法人团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而言,应包括其继承人、执行人和个人代表。

      FATCA” 系指美国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经修订)第1471至1474条,以及任何类似立法、条约、政府间协议、外国金融机构协议、法规、指令,或新加坡境内外任何管辖区当局的其他官方指导方针。

      华侨银行”系指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且应包括其继承人和受让人。

      ”系指个人、法人团体、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遗产机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人组织或其他实体。

      个人信息”,就客户或任何同意者而言,系指:(i)客户及任何同意者是自然人的,其姓名、出生日期和地点、居住地址、邮寄地址、联络方式(包括电话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码、社会保障号码、公民身份、居住地和纳税居住地或(如适用)华侨银行合理要求有关客户及任何同意者的信息;(ii)客户及任何同意者是法人/实体的,其成立或组建日期和地点、注册地址、营业地址、税务识别号码、税务状况、税务居住地、注册地址、营业地址或(如适用)华侨银行合理要求有关其大股东和控制人的信息。

      服务”,就客户而言,系指但不限于(i)开立、维护和关闭银行账户;(ii)签发、维护、管理和终止保险单;(iii)提供任何银行或金融服务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私人银行服务、信贷安排、信用卡服务、贷款、经纪、投资银行服务、企业融资服务、提供夹层资本、资本市场服务、与国债产品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关的服务);(iv)华侨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推广银行或金融服务或产品);及(v)华侨银行为推进以上(i)至(iv)中所述服务而做出的任何其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与分析)。

      实质拥有人”包括(1)就法人或实体而言,直接或间接拥有25%以上股份(按表决或价值)之人;(2)就合伙企业而言,直接或间接拥有25%以上利润或资本利息之人;及(3)就信托而言,直接或间接拥有25%以上实质权益之人。

      税务信息”,就客户及任何同意者而言,系指:(i)直接或间接与客户及任何同意者之税务状况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随附华侨银行不时要求或客户及任何同意者不时给予的声明、弃权及同意);(ii)客户及任何同意者的个人信息;及(iii)账户信息。

    2. 扣缴税款及合规

      1. 提供信息

        1. 客户必须向华侨银行提供客户的个人信息,并根据华侨银行的合理要求,按华侨银行不时规定的形式和时间,提供任何同意者的个人信息。
        2. 当客户及(如适用)任何同意者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补充时,客户必须及时将该等情况告知华侨银行(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迟于做出变更或补充后30天)。
        3. 客户必须并在适用情况下促使该等其他同意者按照华侨银行不时提出的合理要求,填写和签署相关文件,以确保华侨银行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4. 客户同意,华侨银行可在合理认为适当时,直接要求任何同意者提供个人信息或确认其个人信息的准确性,无须客户参与。
      2. 信息披露

        1. 客户同意,华侨银行可向任何管辖区当局披露客户的税务信息及任何其他同意者的税务信息,以确保华侨银行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2. 客户免除并在华侨银行合理要求时同意促使任何其他同意者免除任何相关限制,该等限制在其他情况下可能会妨碍华侨银行按照适用法律法规披露税务信息,特别是以第 2.2a 条中所述方式披露税务信息。
        3. 客户同意,华侨银行可直接要求任何其他同意者同意第 2.2a 条中所述信息披露,和/或在华侨银行合理认为适当时免除对此类信息披露的任何其他限制。
      3. 未提供信息

        客户同意:

        1. 如果客户未履行其在以上第2.1条项下义务;或
        2. 如果任何其他同意者未遵守第2.1或2.2条中所述华侨银行的要求;或
        3. 如果个人信息(不论是涉及客户或任何其他同意者)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或
        4.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华侨银行(根据新加坡法律或其他规定)不得向相关当局披露客户和/或任何其他同意者的税务信息,

        华侨银行可随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行动,以确保其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1. 从华侨银行应付给客户和/或任何其他同意者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或保留部分款项;
        2. 拒绝向客户提供新的服务;
        3. 终止客户在华侨银行的账户;
        4. 完全或部分终止华侨银行与客户的关系;
        5. 将与客户和/或任何同意者有关的税务信息提供给任何管辖区当局(无论是在采取本条第3和4项中所述行动之前或之后)。
    3. 客户确认

      若使用或接受服务,即表示客户确认与同意:

      1. 在不影响华侨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适用条款与条件的情况下,客户确认,客户已阅读本 FATCA 政策,获得充分解释,理解本 FATCA 政策的含义,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受其约束;
      2. 本 FATCA 政策下的任何协议、豁免和确认均不可撤销;
      3. 对于因华侨银行依据本 FATCA 政策采取行动或行使权力而导致客户(或任何其他同意者)产生的任何成本或损失,华侨银行无须负责;
      4. 华侨银行根据任何服务所作取款或付款均应遵守本 FATCA 政策;
      5. 客户将任何同意者的税务信息提供给华侨银行,以及华侨银行依据本 FATCA 政策披露该等信息的,客户必须获取(视情况而定)已或该等同意者的批准;客户必须将华侨银行在本 FATCA 政策下的权力告知每个同意者;
      6. 本 FATCA 政策是对华侨银行在有关客户与华侨银行之间关系的条款与条件项下权利或权力之补充,且不得损害该等权利或权力。
      7. 对于华侨银行直接或间接因下列情况而遭受或合理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负债、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或费用(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和业务损失除外),客户应向华侨银行做出充分赔偿,使其免受损害:
        1. (x)您向本行做出任何重大失实陈述,或是您提供给本行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虚假;(y)撤销这项 FATCA 政策中所述同意或豁免;或(z)客户或同意人士违反 FATCA 政策的任何规定。
        2. 同意人士对华侨银行提起任何索赔、诉讼或法律行动。
    4. 一般规定

      1. 如果本 FATCA 政策的任何内容和有关客户与华侨银行之间关系的条款与条件之间存在任何冲突或不一致,应以本 FATCA 政策为准。
      2. 尽管存在有关客户与华侨银行之间关系的任何其他条款与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等条款与条件的修订或更改),华侨银行可随时单方面修订、更新和更改本 FATCA 政策,以确保其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3. 如果本 FATCA 政策的任何条款或其中任何部分依据任何管辖区法律被认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这并不影响或损害该等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亦不影响本 FATCA 政策中其余条款在该等管辖区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4. 客户负责就其在本 FATCA 政策下的义务及后果,从充分合格的法律或税务顾问处获得独立专业意见。华侨银行不提供税收或法律建议,也不能就客户在特定情况下有关美国联邦所得税或其他税收后果事宜向客户提供建议。
      5. 客户作为任何同意人士之代理人或代名人在华侨银行开立和/或持有账户和/或获取服务时,这项 FATCA 政策中所述同意和豁免应视为由客户自身及代表每位该等同意人士给予。

共同申报准则(CRS)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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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加坡

    生效日期:2017年1月1日

    1. 定义与解释

      在本 CRS 政策中,下列大写术语具有以下涵义:

      账户信息”与客户在华侨银行所持账户有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适用):

      1. 账户号码;
      2. 账户余额或金额;
      3. 货币面值;
      4. 进款总额;
      5. 账户取款和付款情况;
      6. 支付或贷记入账户的利息总额;
      7. 与账户内资产有关并支付或贷记入账户的利息、股息及其他收入总额;
      8. 支付或贷记入账户的财产出售或赎回所得收入总额;及
      9. 与账户有关并支付或贷记至客户的款项总额,包括支付给客户的任何赎回款项总额。

      适用法律法规”系指目前或未来适用于华侨银行的下列任何法律法规:(i)本地或外国适用法律、法规、条例、要求、指南、命令、指引、规则、行为守则,不论是否与两个或多个管辖区的政府或监管当局之前签订的政府间协议有关;及(ii)华侨银行与任何管辖区的政府或税务机关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CRS。

      当局”系指新加坡境内外任何管辖区的任何国家、州或地方政府及其任何政治分区、任何机构、当局、部门,无论是司法或行政、监管或自律组织、执法机构、法院、中央银行或税收机关。

      控制人”系指对法人或法律实体(比如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或基金会)行使控制权的自然人。就信托而言,该等术语系指委托人、受托人、保护人(如有)、受益人或受益人群体,以及对信托行使最终有效控制权的任何其他自然人。就信托以外法律实体而言,该等术语系指处于同等或类似地位之人。术语“控制人”的解释必须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一致。若无自然人或无人通过所有者权益行使对实体的控制权,则担任高级管理官职务的自然人应视为实体的控制人。

      CRS” 系指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订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以及任何管辖区当局的类似立法、条约、规章、指示或其他官方指令。

      客户”系指与华侨银行在服务方面存在关系的人士,不论是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联合,且就法人团体而言,应包括其继承人;就合伙企业或其他非法人团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而言,应包括其继承人、执行人和个人代表。

      华侨银行”系指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且应包括其继承人和受让人。

      ”系指个人、法人团体、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遗产机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人组织或其他实体。

      个人信息”,就客户及任何控制人而言,系指:(i)客户及任何控制人是自然人的,其姓名、出生日期和地点、居住地址、邮寄地址、留交地址、联络方式(包括电话号码)、纳税人识别号码(或功能对等物)、社会保障号码(如适用)、公民身份、资金转账常设指令、委托书或授权签字人、居住地和纳税居住地或(如适用)华侨银行合理要求有关客户及任何控制人的其他信息;(ii)客户及任何控制人是法人/实体的,其成立或组建日期和地点、注册地址、营业地址、税务识别号码(或功能对等物)、税务状况、税务居住地、财务报表、注册地址、营业地址、CRS 状态认证/分类(不论其是否为被动 NFE(定义见适用法律法规),有一个或多个控制人)或(如适用)华侨银行合理要求有关其大股东和控制人的其他信息。

      服务”,就客户而言,系指但不限于(i)开立、维护和关闭银行账户;(ii)签发、维护、管理和终止保险单;(iii)提供任何银行或金融服务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私人银行服务、信贷安排、信用卡服务、贷款、经纪、投资银行服务、企业融资服务、提供夹层资本、资本市场服务、与国债产品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关的服务);(iv)华侨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推广银行或金融服务或产品);及(v)华侨银行为推进以上(i)至(iv)中所述服务而做出的任何其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与分析)。

      税务信息”,就客户及任何控制人而言,系指:(i)直接或间接与客户及任何控制人之税务状况有关任何文件或信息(随附华侨银行不时要求或客户及任何控制人不时给予的声明、弃权及同意);(ii)客户及任何控制人的个人信息;(iii)账户信息;及(iv)华侨银行收到有关客户的任何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根据 AML/KYC 程序采集和维护的信息。

    2. 税务合规

      1. 提供信息

        1. 客户必须向华侨银行提供客户的个人信息,并根据华侨银行的合理要求,按华侨银行不时规定的形式和时间,提供任何控制人的个人信息。
        2. 当客户及(如适用)任何控制人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补充时,客户必须及时将该等情况告知华侨银行(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迟于做出变更或补充后30天)。
        3. 客户必须并在适用情况下促使该等控制人按照华侨银行不时提出的合理要求,填写和签署相关文件,以确保华侨银行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4. 客户同意,华侨银行可在合理认为适当时,直接要求任何控制人提供个人信息或确认其个人信息的准确性,无须客户参与。
      2. 信息披露

        1. 客户同意,华侨银行可向任何管辖区当局披露客户的税务信息及任何其他控制人的税务信息,以确保华侨银行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2. 客户免除并在华侨银行合理要求时同意促使任何控制人免除任何相关限制,该等限制在其他情况下可能会妨碍华侨银行按照适用法律法规披露税务信息,特别是以第 2.2a 条中所述方式披露税务信息。
        3. 客户同意,华侨银行可直接要求任何控制人同意第 2.2a 条中所述信息披露,和/或在华侨银行合理认为适当时免除对此类信息披露的任何其他限制。
      3. 未提供信息

        客户同意:

        1. 如果客户未履行其在以上第2.1或2.2条项下义务;或
        2. 如果任何控制人未遵守第2.1或2.2条中所述华侨银行的要求;或
        3. 如果个人信息(不论是涉及客户或任何控制人)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或
        4.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华侨银行(根据新加坡法律或其他规定)不得向相关当局披露客户和/或任何控制人的税务信息,

        华侨银行可随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行动,以确保其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1. 拒绝向客户提供新的服务;
        2. 终止客户在华侨银行的账户;
        3. 完全或部分终止华侨银行与客户的关系;
        4. 将与客户和/或任何控制人有关的税务信息提供给任何管辖区当局(无论是在采取本条第2和3项中所述行动之前或之后)。
    3. 客户确认

      若使用或接受服务,即表示客户确认与同意:

      1. 在不影响华侨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适用条款与条件的情况下,客户确认,客户已阅读本 CRS 政策,获得充分解释,理解本 CRS 政策的含义,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受其约束;
      2. 本 CRS 政策下的任何协议、豁免和确认均不可撤销;
      3. 对于因华侨银行依据本 CRS 政策采取行动或行使权力而导致客户(或任何控制人)产生的任何成本或损失,华侨银行无须负责;
      4. 华侨银行根据任何服务所作取款或付款均应遵守本 CRS 政策;
      5. 客户将任何控制人的税务信息提供给华侨银行,以及华侨银行依据本 CRS 政策披露该等信息的,客户必须获取(视情况而定)已或该等控制人的批准;客户必须将华侨银行在本 CRS 政策下的权力告知每个控制人;
      6. 本 CRS 政策是对华侨银行在有关客户与华侨银行之间关系的条款与条件项下权利或权力之补充,且不得损害该等权利或权力。
    4. 一般规定

      1. 如果本 CRS 政策的任何内容和有关客户与华侨银行之间关系的条款与条件之间存在任何冲突或不一致,应以本 CRS 政策为准。
      2. 尽管存在有关客户与华侨银行之间关系的任何其他条款与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等条款与条件的修订或更改),华侨银行可随时单方面修订、更新和更改本 CRS 政策,以确保其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3. 如果本 CRS 政策的任何条款或其中任何部分依据任何管辖区法律被认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这并不影响或损害该等条款在任何其他管辖区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亦不影响本 CRS 政策中其余条款在该等管辖区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4. 客户负责就其在本 CRS 政策下的义务及后果,从充分合格的法律或税务顾问处获得独立专业意见。华侨银行不提供税收或法律建议,也不能就客户(或相关控制人)在特定情况下有关美国联邦所得税或其他税收后果事宜向客户和/或相关控制人提供建议。